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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退稅 提早半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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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退稅 提早半年通知
 

九成六企業今(98)年4月就可以收到96年度的營所稅核定通知書,較往年早半年。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說,配合賦稅改革便民服務,提早核發上年度營所稅核定通知書,不但可使企業早日拿回退稅,亦有助業者正確填報下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

因應賦稅改革委員會改善營所稅申報及核定作業流程,全國近96%的營利事業將在今年5月辦理97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時,即接到上(96)年度的所得稅核定通知書。以往國稅局均遲至每年11月才會核發。

由於稅捐機關核定上年度營所稅核定通知書,關乎企業在5月時填報次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的正確度,例如需由稅捐機關核定才算數的股東可扣抵稅額、盈虧互抵餘額及投資抵減餘額等,企業只有收到稅捐機關核定的上年度所得稅核定通知書,才能正確報稅。

高雄市國稅局表示,過去因為稅捐機關作業型態,採取先查選案案件,後處理未列選案件,導致全部案件查核作業需至每年的11月才會完成,部分企業當年5月申報的營所稅若因此失真,只能事後辦理更正,徵納均感不便。

自今年起,各國稅局調整作業方式,先透過電腦處理未列選案件後,總計有高達96%的企業都可以提前拿到核定通知書,有退稅者並可提早拿回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