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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問答/申辦全戶所得 應備委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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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王先生問:如何向國稅局申辦全戶所得及財產清單?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應攜帶證件如下:一、父、母親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二、未滿20歲未成年子女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三、滿20歲已成年子女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四、代理人新式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五、委任書。另在監服刑的矯正機關收容人委託他人查詢各類所得及財產歸屬資料時,受託人應檢附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仍應依財政部規定,以國民身分證為限,故受託人如持在監證明查調收容人資料,因該文件僅能證明服刑中,並不能作為身分證明用,須由收容人出具委託書,並經矯正機關證明附上收容人身分證影本切結與正本相符方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