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陳小姐詢問:本公司將新研發產品交付銷售商展售,約定每月月底結算貨款,如何開立統一發票?
南區國稅局臺南分局答覆:依據「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製造業同買賣業:「一、以發貨時為限。但發貨前已收貨款部分,應先行開立。」因此貴公司應於新產品交付銷售商時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課徵營業稅,惟貴公司如符合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5條之1規定,無積欠已確定營業稅及罰鍰、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且最近兩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係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或經核准使用藍色申報書者,得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按月彙總於當月月底開立統一發票,並報繳營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