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並表示,按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4條及第16條規定,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就其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額,前述銷售額的計算包含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的全部代價。
該局呼籲,營業人在銷售貨物或勞務時如有加收運費、安裝費或服務費,應將該費用一併列入銷售額計算營業稅額,開立統一發票及報繳營業稅,以免違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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