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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化後員工分紅 仍按面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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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用化後員工分紅 仍按面額課稅

企業6月底前將召開股東會,決定員工分紅配股的金額。財政部官員指出,雖然今年分配去年的盈餘給員工要開始費用化,但是員工獲配的分紅仍以可處分日為課稅時點,並享有按面額10元課稅的租稅優惠。

財政部官員表示,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規定,員工獲配的分紅股票可以適用按面額10元課稅的租稅優惠規定;如獲配的是現金,則應依實際領取的金額,全數納入綜合所得課稅。

【2009/02/1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