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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股東會議不得以視訊方式召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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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條文:公司法第205

函釋字號:經商字第一0二0二0四九一四0號

發布日期:1020520

  △股東會議不得以視訊方式召開

   按公司法第205條第2項規定:「董事會開會時,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董事以視

   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是以,董事會議得以視訊方式為之,而股東會

   議未如董事會得以視訊方式為之規定,尚不得類推適用公司法第205條第2項規定

   。因此,本部93311經商字第09302036200號函釋:「股東會之開會方式不

   得以視訊會議為之」。

   (經濟部一0二、五、二0經商字第一0二0二0四九一四0號函)

 

 

相關法規條文:公司法第218

函釋字號:經商字第一0二0二0五四二00號

發布日期:1020520

  △監察人依公司法第218規定查核股東名簿

   一、監察人係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定必備之常設監督機關,職司公司業務執行之監

     督與公司會計之審核。依公司法第218條第1項規定:「監察人應監督公司業

     務之執行,並得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簿冊文件,並得請求董

     事會或經理人提出報告」。上開規定之「簿冊」包括歷屆股東會議事錄、資

     產負債表、股東名簿及公司債存根簿等(參照本部81128經商字第232

     851號函釋)。準此,個案上如符合上開規定,監察人自得據以行使監察權,

     公司當須配合提供股東名簿。又依同條第3項規定:「違反第1項規定,妨礙

     、拒絕或規避監察人檢查行為者,各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二、惟監察人在執行職務範圍內,亦為公司負責人,應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

     理人之注意義務,如有違反致公司受損害者,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司法第8

     、第23條、第224條參照)。故監察人行使職權時,仍應遵守相關法令之規定

     ,對於行使職權所知悉之資料,自仍應負保密義務。又本案監察人行使監察

     權是否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問題,允宜按個案情形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

     。

   三、參照本部981027經商字第0980214863099108經商字第099021

     40320100530日經商字第10002068170號函釋影本,請參考。

   (經濟部一0二、五、二0經商字第一0二0二0五四二00號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