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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企業舞弊 鑑識會計待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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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企業舞弊 鑑識會計待落實
  • 2009-03-13
  • 工商時報
  • 【本報訊】

     近年來,企業界陸續爆發許多不同程度的舞弊案件,然而,至目前為止,國內僅少數公開發行以上公司,對舞弊預防、偵測或保險有一定程度的著墨與瞭解。在不景氣的此時,有心人士的犯罪動機極有可能被引發,身為股東、企業主或職員的各位,均應做好萬全準備,以因應這些潛在的危機與風險。

     本專欄將陸續針對鑑識會計之相關議題進行討論,首先,必須先瞭解舞弊與不當行為相關的基本概念:

     *犯罪動機─人類的犯罪動機可分成多種情況,例如受到緊急情況的刺激、功利主義的驅使等。一般的犯罪者,在犯罪前會先評估利益與損失,一旦利益遠大於損失時,犯罪動機即被增強。

     *舞弊的起因─「潛在的機會」、「壓力」與「合理的理由」是構成舞弊的起因,這是國外學者Cressey所提出的一個假說,之後演變成相當著名的舞弊三角理論(Fraud Triangle)。

     舉例來說:企業內部舞弊者,會端視是否有潛在舞弊機會,並在背負一定程度壓力下,例如維持股價、個人經濟利益等,以及深信自身作為,全是為了企業及員工著想或並不會影響公司利益(等他或她有錢時會想法歸還),而犯下舞弊的行為。

     常見的舞弊型態,概略分成三種:不實財務報表、資產侵佔及貪污與腐敗。常見的舞弊人員,則可簡單的區分為公司管理當局、職員或個人及第三方團體或個人。

     *鑑識會計(Forensic Accounting,亦有譯為法政會計)─鑑於大多數的企業舞弊均與營運活動、交易資訊與財務會計資訊有關,是以先進國家已經陸續引進鑑識會計,希望能協助企業進行舞弊風險的預防、偵測與控制管理,以期降低舞弊風險。

     一套完整的鑑識會計服務,應依序從舞弊預防、偵測到防治。諸多學術研究與實務經驗顯示,舞弊風險之預防重於偵測,若一旦發現舞弊警訊,則應立即採取適當的反制與防治作為,如此,除可降低損失外,亦有利於舞弊證據的取得、保存以及後續法律行動。

     全方位的鑑識會計服務至少應包含下列範圍:

     ─風險諮詢與研究調查,例如舞弊風險防範、調查、洗錢防治及企業商業情報提供等。

     ─訴訟與仲裁,例如訴訟前的蒐證服務、財產追查、訴訟與仲裁支援及專家見證服務等。

     ─智慧財產權相關服務,例如,確保智慧財產權相關收益、智慧財產權訴訟支援及維護智慧財產權之風險管理服務等。

     目前市場上,較常見的需求為風險諮詢與研究調查。而於此服務類型中,屬舞弊風險管理與調查服務為主要需求。為有效控制與降低企業舞弊風險,企業必須建置一套完整的舞弊風險管理機制。對於已發生舞弊事件的企業,如何採集證據、保存軌跡以及改善管理機制,則為調查服務所提供的核心價值。

     (本文作者洪啟仁為安侯國際財顧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