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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糾紛 申訴排行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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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糾紛 申訴排行第一名

行政院消保會統計,房屋糾紛為去年國人所有申訴糾紛排行榜第一名,達3,030件,占所有申訴糾紛一成,其中以預售屋糾紛最嚴重。消保會昨(16)日給民眾八大提醒,並呼籲民眾購買預售屋必須注意業者的六大缺失,以減少購屋糾紛。

消保會表示,六大缺失包括:建商未提供驗收條款或未記載交屋保留款,未明確記載開工日期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未記載地價稅、房屋稅分擔比例,未經買方同意更換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及交屋期限不明確,未記載建物第一次登記的稅費負擔約定,及未記載賣方廣告的義務而且違約金收取過高。

消保會去年11月間,會同台北市等11縣市的地方消保官、內政部、地方地政及建管人員,共同至41個建案銷售現場抽查,並在昨天公布抽查結果。

消保官莊惠媛表示,消費者購買預售屋基本上就像購買一個夢想,且大部分消費者必須要花掉一生積蓄才能買回一個窩,但因為預售屋不像成屋,有實體房可供檢視,就得預先和房屋業者訂契約先行付款,最後往往因期待有落差而陷入糾紛成為惱人之痛。

莊惠媛呼籲,民眾購買預售屋前為了維護權益,應先瞭解內政部訂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對於挑購預售屋,莊惠媛提出「八大提醒」,分別是:一、確認並履勘預售屋位址;二、攜帶捲尺、相機參觀樣品屋;三、看建築執照影本、執照核准圖說;四、審閱契約並瞭解契約內容;五、索取並保留廣告文案;六、詳實紀錄銷售現場建材資訊;七、洞悉成交紅單、假客戶等銷售手法;八、選擇合法代銷業者,以免受騙上當。

 


【2009/03/1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