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曾接獲某診所來電詢問,該診所係屬已設帳之執行業務業者,於辦理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採人工填寫結算申報書,惟其執行業務所得收支報告表係採用「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電子申報系統」辦理網路申報,如發現原申報內容錯誤,應如何補救?
該局說明,102年度採用「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電子申報系統」網路上傳申報收支報告表之業者,如已逾結算申報期間始發現申報內容有錯誤,因該申報系統已關閉,無法再運用系統辦理更正作業,業者除應重新填寫正確之人工結算申報書,於申報表右邊空白處註明「補申報」字樣及原申報日期、收件編號外,並請填具更正後之黃色訂本式「執行業務(其他)所得收支報告表」(本書表可於本局網站(http://www.ntbt.gov.tw)首頁/便民服務/下載專區/其他/綜合所得稅/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者收支報告表項下下載使用),儘速郵寄或親送至申報戶籍地所轄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
該局呼籲,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如有上揭情形,應儘速在國稅局核定前申請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聯絡人:稅務資訊科盧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