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01月09日 發文字號:經商字第10302437081號 附件:如主旨
主旨:公告「大陸商公司在臺辦事處工作計畫書」如附件。
依據:依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大陸商公司在臺辦事處工作計畫書」(如附件),自公告日起開始使用。
電 話:(02)2559-2459 傳 真:(02)2559-9745 地 址:10362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段42號10樓(六和大樓B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