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04年5月1日至6月1日,請營利事業依規定期限儘早申報,以免因違反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遭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
該局指出,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相關書表內容業經財政部核頒,本次修訂重點為配合所得稅法及財政部新頒解釋函令,相關修訂重點整理如附表(詳附件檔案),請逕行下載參考。
該局進一步指出,103年度結算申報書格式亦已置放於該局網站(http://www.ntbt.gov.tw/營所稅/報稅資訊/人工申報),營利事業可逕行下載參考。另請營利事業多利用網路申報,省時又便利。
民眾申報如有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向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洽詢。
(聯絡人:審查一科周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320)
附件:103年度營所稅結算申報書修訂內容重點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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