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今(104)年5月1日至6月1日止,提醒營利事業應依期限辦理結算申報,並利用網路申報完稅,省時又便利。
為使營利事業充分瞭解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以下簡稱103年度申報書)與以前年度內容之差異,該局臚列修訂重點如下:
一、配合法令修訂部分:
(一)配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之租稅優惠,增訂下列申報事項:
1.配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所得稅之優惠,增訂租稅減免附冊第15-3頁:
符合條件從事研究發展之支出申請投資抵減稅額者,中小企業應於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三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認定其當年度研究發展活動,並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填報於稅租減免附冊第15-3頁,其研究發展之支出得選擇「抵減率15%,抵減年限1年」或「抵減率10%,抵減年限3年」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惟抵減方式一經擇定,不得變更。
2.配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之1智慧財產權讓與所得之減免,修訂租稅減免附冊第20頁:
中小企業或個人以其享有所有權之智慧財產權,讓與非屬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所取得之新發行股票,免予計入當年度所得額課稅。股票發行公司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填報於租稅減免附冊第20頁。
3.配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增僱員工且提高薪資給付總額加成減除,增訂103年度申報書第1頁129欄及租稅減免附冊第18頁:
中小企業符合申請資格及要件,其經常僱用本國籍員工數增加兩人以上者,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填報申報書第1頁129欄及租稅減免附冊第18頁。
(二)配合回饋稅制之訂定,非屬小規模之獨資及合夥組織營利事業,於辦理104年度結(決)、清算時,應以其全年應納稅額之半數,減除尚未抵繳之扣繳稅額,計算其應納之結算稅額,於申報前自行繳納。
(三)配合商業會計處理準則接軌IFRSs,以與其會計項目趨於一致減少財稅差異,103年度申報書增、刪及修訂下列申報項目:
1.申報書第1頁損益及稅額計算表刪除商品盤盈(損)項目並轉列於第4頁營業成本明細表之「加(減):其他」項下計算及揭露。
2.申報書第3頁資產負債表增、刪及修訂部分:
(1)將資產及負債區分為流動及非流動項目、淨值修訂為權益,並刪除基金。
(2)資產增列約當現金、投資性不動產及其累計折舊暨生物資產及其累計折舊。
(3)權益新增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本年度其他綜合損益轉入之稅後淨額,並明定其他權益項目包括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避險中屬有效避險部分之避險工具損益、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未實現重估增值、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及其他權益-其他。
(4)獨資、合夥及非公開發行公司得分別彙總申報短期投資或長期投資,亦可按各會計項目分別申報。
3.申報書第15-1頁盈餘分配表或盈虧撥補表增加、修訂部分:
(1)新增加項:102年度其他綜合損益轉入之稅後淨額(如為減項請加負號-)。
(2)103年度發生保留盈餘調整數增列「追溯適用及追溯重編之影響數」及「其他綜合損益轉入之稅後淨額」。
(四)配合財政部103年12月18日台財稅字第10304621090號令規定,增加103年度申報書第16頁背面說明營利事業102年度採用經該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簡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者,其未分配盈餘應以當年度依該等法令規定處理之本期稅後淨利及由其他綜合損益項目轉入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數額,減除同條項各款後之餘額計算之。另因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期初保留盈餘淨減少數,致採用當年度之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產生借方餘額(累積虧損),其以當年度稅後盈餘實際彌補該借方餘額之數額,得列為計算當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二、簡化申報書部分:
為簡化出售持有滿3年以上之股票,以其交易所得半數課稅之計算公式,刪除103年度申報書第2頁當年度「無出售持有滿3年以上股票之交易者」計算公式,並修訂簡化當年度「持有滿3年以上股票之交易者」計算公式。
三、便民措施:
(一)因應財政部102年4月1日台財稅字第10200551680號令釋,自102年4月1日起取消小額免退稅,為節省退稅成本,103年度申報書第5頁增列直接劃撥轉帳退稅帳戶欄位,供營利事業於申報時填寫。
(二)為避免1元退稅之情況發生,於各申報須知明定金額欄一律計算至元為止,角以下無條件捨去。
北區國稅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於辦理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注意上開新修訂內容,正確填載並如期申報及繳清稅款,以免違反所得稅法第71條規定,致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影響自身權益。營業事業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該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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