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自103年起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為進一步擴大憑單免填發之適用範圍,爰於今(104)年試辦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得以電子憑證線上查詢103年度所得資料作業。
該局說明,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之所得資料,經財政部於104年3月17日訂定「稽徵機關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一百零三年度所得資料試辦作業要點」提供查詢服務,茲將相關作業規定說明如下:
一、查詢之所得資料範圍:憑單填發單位於104年2月2日以前向稽徵機關申報之103年度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
二、試辦查詢期間及路徑:於104年4月28日至6月1日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查詢。
三、查詢方式:
(一)自行查詢:
1.營利事業持經濟部核發之工商憑證IC卡。
2.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持國家發展委員會核發之組織及團體憑證IC卡且留有統一編號資料者。
(二)委任查詢:
所得人於104年4月1日至6月1日以其合於前揭規定之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授權,委任「代理人」於作業期間代為查詢。
該局進一步說明,國內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查詢之所得資料,係依各憑單填發單位申報之各式憑單進行歸戶,僅為申報所得稅時之參考,相關所得應依稅法規定自行減除成本及相關必要費用,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所得,仍應依法辦理申報;未依規定辦理申報而有短報或漏報情事者,除依規定免罰者外,仍應依所得稅法及其相關規定論處。
該局提醒,相關作業資訊,請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ntbna.gov.tw)/熱門焦點/所得稅各式憑單申報專區/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專區參閱說明。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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