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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附件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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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增加新功能,營利事業於申報期間10451日至531日(例假日,順延至61日)屆滿前可透過營利事業電子結(決)算系統軟體上傳應檢附之附件。

由於該項功能係第1年試辦,尚無法適用全部之營利事業,該局說明,103年度營業收入淨額及非營業收入合計數在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申報案件且非採用會計師查核簽證、藍色申報書及非獨資合夥申報案件者,可於申報期間屆滿前,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申報書表、附件資料及租稅減免證明文件。

該局指出,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附件上傳,有下列注意事項:

1、上傳之附件應掃描為300~600dpi PDF文件檔。

2、附件資料須有網路申報上傳成功後自行列印已配賦收件編號並加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章之封面、

損益及稅額計算表、資產負債表、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變動明細申報表(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適用),才可進行附件上傳。

3、附件上傳後將以Email通知附件上傳結果,惟附件上傳內容仍以上傳成功後自行列印之網路附件上傳證明文件收執聯為準。

4、營利事業或代理人應自行查詢確認附件上傳是否成功,若於申報期間屆滿前仍上傳失敗,應於規定送件期限前以紙本或光碟片遞送附件至稽徵機關。

該局呼籲,為擴大附件上傳服務範圍,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暨其附屬作業組織申報案件亦可透過機關或團體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申報書表及附件資料。請營利事業、機關團體、記帳士事務所、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儘早上網申請法人報稅密碼,以利透過網際網路自行或代為辦理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102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暨附件上傳作業。

(聯絡人:審查一科曹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