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 5月報稅可申請延繳
失業人口愈來愈多,財政部賦稅署官員提醒,失業族今年5月報繳綜所稅時,如果周轉不靈可申請延後繳稅,最長可延後3個月、在9月1日前繳納即可。
去年受到全球金融海嘯和經濟景氣低迷衝擊,許多民眾被迫失業,勞保局統計,2月請領失業給付的人數突破10萬人、總支出20億元,雙雙刷新88年失業給付開辦以來最高紀錄,估計到今年5月,單月請領失業給付人數可能超過20萬人。
隨著5月報稅季節將近,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表示,不少民眾詢問失業給付、資遣費要不要報稅?手頭沒多餘的錢繳稅怎麼辦?林由敏解釋,上班族領到資遣費必須報稅,至於政府發放失業給付等補助,屬於勞工保險給付性質,免繳所得稅。
至於手頭緊的民眾,賦稅署官員說,採用合併申報的納稅人本人或配偶,只要是在去年9月1日以後,有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工作所得補助金以及關懷救助金,都有資格申請延後繳稅,但記得在5月1日至6月1日這段報稅期間提出申請。
但官員也提醒,申請延後繳稅的失業民眾,屆時只能以現金繳稅,不能使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等方式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