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稅務相關
法令轉知
活動訊息
最新消息搜尋
財政部令:核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3條第3項持有期間計算規定
HOME
»
最新消息
» 法令轉知
財政部
令
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15
日
台財稅字第
10404022740
號
所有權人銷售因廢止徵收而發還之原被徵收土地,
依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
第
3
條第
3
項規定計算持有期間時,以被徵收前原取得土地所有權之日起算。
部 長 張盛和
最新消息
|
公會簡介
|
相關法規
|
會員專區
|
教育訓練
|
工商服務
|
聯絡我們
|
報名專區
|
檔案下載
|
相關連結
|
討論區
|
會員名錄
|
活動剪影
|
回首頁
電 話:(02)2559-2459 傳 真:(02)2559-9745
地 址:10362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段42號10樓(六和大樓B棟)
Designed by :
PROLOGIC 邏格數位科技
訪客人數:29972133
建議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