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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減稅加碼 稅損464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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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所稅減稅加碼 稅損464億
  • 2009-04-03
  • 工商時報

     立法院財委會昨天初審通過所得稅法第5條修正案,在立委羅淑蕾加碼下,課稅級距5%的上限,由41萬元提高至50萬元,亦即綜合所得淨額在50萬以下,課稅5%;此外,課稅級距金額和消費者物價的連動標準,由現行的10%,下修為3%;其餘照行政院版通過,全部在民國100年申報99年度所得稅開始適用。

     課稅級距5%的上限金額由41萬元提高至50萬元,雖然只提高9萬元,但影響稅收卻高達78億元,遠高於財政部原本估算的7億元,頗令人意外。

     財政部賦稅署長許虞哲解釋,因為是「最低」課稅級距5%的上限變動,因為是「累進稅制」,其餘較高的4個課稅級距也都可以適用,全國380萬戶都會受惠,影響範圍很大。

     另外,稅率由6%降為5%;13%降為12%;21%降為20%,影響稅收170億元。加上之前調高標準扣除額等4項扣除額,影響稅收216億元,小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落日後的稅收中,用於調降個人的綜合所得稅為464億元。

     再加上,企業營所稅降稅808億元,和產業創新加值條例保留4項租稅獎勵,需300億元。總計個人和企業享受的所得稅降稅利益共1,572億元,比促產落日的稅收1,483億元,高出89億元,為國庫的真實損失,形成財政部倒貼。

     昨天通過修法後,課稅級距和稅率改為:50萬0001元至109萬為12%;109萬0001元至218萬元為20%;218萬0001元至409萬元為30%;409萬0001元以上為40%。

     財政部表示,每個申報戶的降稅利益從4,100元到2萬8,100元不等。假設,一個家庭的所得淨額為50萬元,依現行規定,所得稅為2萬4,600元;修法後,繳稅降為2萬0,500元,降稅利益1萬1,300元。

     再假設,另一個家庭的所得淨額為409萬元,現行的所得稅為91萬4,900元;修法後,繳稅降為88萬6,800元,降稅利益2萬8,100元。

     昨天並通過修正課稅級距金額和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的標準。立委余政道提案,由現行物價累積上漲10%,改為和每年物價連動;行政院版為和5%連動;昨天最後協商通過3%。如此一來,課稅級距金額、免稅額、標準扣除額等多項扣除額,都是物價指數3%連動,幅度一致化。

     以99年的課稅級距為基礎,當消費者物價累計上漲3%,課稅級距的金額必須隨之同幅度調整,減小現行納稅義務人因為通貨膨脹帶來的名目所得增加,被迫適用較高的累進稅率而多繳稅額的弊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