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今(106)年5月10日總統公布修正菸酒稅法,規定每支香菸(紙菸)漲1元(其他如雪茄類香菸每公斤漲1,000元),並由行政院核定自今年6月12日開始施行,所增加的稅課收入將做為長期照顧特種基金的財源。
該局進一步說明,每支香菸(紙菸)漲1元,也就是1包20支的紙菸,就會多繳20元的稅。財政部為了讓消費者可以清楚辨識所買到的菸應不應該多繳稅,於是公告由廠商自行刊印樣式或領用辨識貼紙黏貼在菸盒上,讓消費者可以辨識購買的紙菸,是不是屬於修法後產製的菸品。
以每包20支的紙菸為例
紙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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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印在菸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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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貼在菸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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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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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自行刊印可資辨識標記
(不得領用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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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來不及自行刊印時,向財政部領用辨識貼紙黏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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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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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51.8」
「T51.8」 (3種擇1刊印)
「NT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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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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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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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自行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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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分 × 1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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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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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盒「有效期限」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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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盒明顯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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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提醒,以上訊息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或該局網站「新舊菸品辨識專區」查詢,亦可撥打免付費專線0800-000-321詢問,請消費者多留意,以免多花冤枉錢。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三科 職稱:助理員 姓名:葉美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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