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達科技公司作假帳,還虛設公司以假出口、真退稅方式冒退營業稅,北區國稅局根據檢調偵查資料及士林地院判決內容,核定該公司在民國93年間應補徵165萬餘元營業稅,並按補徵稅額處罰5倍,即829萬餘元罰鍰。最高行政法院日前以博達上訴無具體理由,裁定博達敗訴確定,博達被連補帶罰近千萬已成定局。
博達在民國93年4月間,無進貨事實,取具鈦合實業公司開立的統一發票銷售額3,319萬餘元,營業稅額165萬元,作為進項憑證申報扣抵銷項稅額,經調查局及北區國稅局查獲。
電 話:(02)2559-2459 傳 真:(02)2559-9745 地 址:10362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段42號10樓(六和大樓B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