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埔鄉張小姐問:98年5月辦理97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可以申請延期繳納嗎?
南區國稅局潮州稽徵所答覆: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案件,稅納稅義務人或合併申報之配偶於97年9月1日至98年6月1日之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提出申請:1、依就業保險法領取失業給付。2、依就業保險法領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3、依內政部訂定「工作所得補助方案」領取工作所得補助金。4、依內政部訂定「馬上關懷急難救助作業要點」領取關懷救助金。符合申請延期繳納稅款條件,應於申報期間(98年5月1日起至98年6月1日止)提出申請,最長展延三個月,即延至98年9月1日繳納,經核准展延者,僅可採現金繳納,不適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及便利店等繳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