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搜尋
 

稅務問答》臍帶血保存費 不得列舉扣除

 
HOME » 最新消息 » 稅務相關
稅務問答》臍帶血保存費 不得列舉扣除

湖口范先生問:臍帶血保存費可否列舉扣除醫藥及生育費?

北區國稅局新竹縣分局答覆:為新生兒儲存臍帶血幹細胞,因該筆支出係屬保存費性質,且臍帶血銀行亦非屬所得稅法規定之公立醫院、公務人員保險特約醫院、勞工保險特約醫療院、所,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或經財部認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故該筆費用不屬所得稅法規定可列舉扣除之醫藥及生育費。

【2009/04/21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