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是兩岸所得稅申報季節,會計師表示,中國大陸今年首度要求廠商自行揭露關聯企業交易表格,由於大陸官方認為加工廠無需承擔決策失誤風險,應保留一定利潤,造成台商有不得不把虧損攤列於台灣母公司的壓力,兩岸爭稅的問題恐將升高。
對此,財政部表示瞭解今年企業日子不好過,國稅局只如往年一樣選案查核,並沒有加強查稅。但如果台商刻意把盈餘留在大陸,台灣的國稅局也會去查稅,兩岸政府都各憑本事查核。
財政部並指出,這幾年來,台商透過回台參加端午節等三節聯誼時曾多次反應,政府應儘早簽訂兩岸租稅協定以解決此一問題,官員說:「過去因為陸商不能來台灣投資,只有台商去大陸投資,簽署租稅協定只對我方業者有利,所以大陸方面不急,隨著行政院即將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也許機會成熟,就可以談租稅協定。 」
據了解,去年第4季後發生景氣逆轉,產生的虧損要如何分配於全球關係企業中,在各國實施移轉訂價後是個大問題,國稅局不只會查賺錢不報稅的企業,更喜歡針對虧損的公司查稅。
中國大陸在2008年實施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法」,於今年1月8日發布「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為其施行細則,對於台商影響較大是反避稅條款與移轉訂價,規定關聯企業在報稅時要備妥該年度的移轉訂價報告,並保存同期資料10年。
大陸移轉訂價的避風港門檻為,關聯企業1年內購銷金額在2億元人民幣以下,且其他關聯交易金額在4000萬元人民幣以下,可免做移轉訂價報告。在此標準下,幾乎從事製造業的大型台商全都在移轉訂價的規範之內。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營運長郭心潔表示,今年影響比較大的是關聯企業5月報稅時,要填交9大張關係企業的相關表格,台灣國稅局要求是填4大張,大陸學台灣做法且更規定得更仔細,台商要把所有關係人往來的關係都曝光,大陸國稅局有了這份資料,更容易查稅。台商在填寫9張關係人表格時,要充分理解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