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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稅稅額試算服務線上申辦3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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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便利民眾申報遺產稅,財政部自111年起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對符合一定條件之遺產稅案件,提供稅額試算通知書,經民眾確認試算內容無誤並回復,即完成遺產稅申報,省去奔波各金融機構或主管機關申領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之繁瑣程序,省時又便利。

該局說明,凡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且有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國民,其遺產總額在新臺幣3,500萬元以下,且符合一定條件,其配偶、子女有身分證統一編號且未拋棄繼承者,可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申請適用試算服務,除了臨櫃申請外,也可以線上申辦,只要以被繼承人配偶或子女之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行動電話認證或財政部核准的電子憑證,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下稱稅試專區),依序執行下列3步驟,即可輕鬆完成遺產稅申報。 
一、「線上申請」:點選「線上申辦查詢被繼承人財產、金融遺產、死亡前二年內贈與、所得資料及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登入後填寫申辦資訊,並點選資料領取方式為「自行網路下載」。
二、「下載稅額試算通知書」:自線上申請後30日起90日內,至服務網站稅試專區下載稅額試算通知書,如為不符合稅額試算服務者,也會提供被繼承人財產清單及金融遺產參考清單,供申報遺產稅參考。
三、「線上登錄回復確認」:核對稅額試算通知書內容無誤後,至服務網站稅試專區線上登錄回復確認,即完成遺產稅申報。

該局提醒,倘案件不符合稅額試算服務或被繼承人尚有稅額試算通知書所列以外的財產,而須自行申報遺產稅者,被繼承人之配偶或子女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遺產稅電子申辦系統,以前述憑證下載並匯入被繼承人財產參考清單及金融遺產清單上之財產資料,免逐筆輸入,僅須就清單以外的財產自行新增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完成申報,免出門快速又便利。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遺贈稅組 黃股長 06-2223111轉8066

發布日期:114-05-13 更新日期:11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