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民國114年12月23日台財稅字第11404615670號
訂定「個人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綜合所得稅作業規範」,除第5點規定自115年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網站連結: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62454&log=detailLog
電 話:(02)2559-2459 傳 真:(02)2559-9745 地 址:10362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段42號10樓(六和大樓B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