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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逾期繳 超商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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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2萬元以下的稅款,7月起已全面開放可以在四大超商繳納,且繳納截止日可以延到限繳日後二天內,不過財政部指出,娛樂稅及行政執行滯納稅款及罰鍰不適用,限繳日當天24時前未繳納,超商即不再代收。

超商繳稅不必負擔手續費,財部指出,民眾只要持有條碼稅單,全省超商都可以代收。

財政部指出,所得稅、房屋稅等定期開徵的稅捐繳款書原已可在便利商店(全家、7-ELEVEN、萊爾富、OK)繳納,99年7月8日起,再增加非定期開徵(如娛樂稅、契稅等)的繳款書,稅額2萬元以下,且列有條碼的各種地方稅繳款書(車籍號碼有中文字的使用牌照稅除外),也都可以由便利商店代收稅款。

選擇超商繳稅還有一個延後繳款好處,財政部說,稅單都有截止繳納的限繳日,逾限繳日二天未繳稅者,每逾期一天要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罰到15%。選擇在超商繳稅者,只要在滯納金加徵前完成繳稅手續,超商都會受理。

換句話說,只要在未加徵滯納金前,持已逾繳納期限的稅單,仍可在超商繳交。

不過,並不是每一種稅單逾限繳日都可以在超商繳納,財政部指出,便利商店代收稅款期限,分為以下兩種:

一、代收截止日為限繳日當日24時前繳交者:娛樂稅、行政執行滯納稅款及罰鍰。

二、代收截止日為限繳日期限後二天的24時:包括所得稅、營業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使用牌照稅、印花稅及契稅等。

超過代收期限者,民眾必須到金融機構臨櫃繳納,且須加徵滯納金。依稅捐稽徵法第20條規定,逾期繳納稅捐者,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財部提醒至便利商店繳稅民眾,應檢視繳款書收據聯是否有加蓋店章,若有漏蓋章可請原收稅商店補蓋。

【2010/08/26 經濟日報】@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