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搜尋
 

(新北市政府函)自104年3月1日起,公司辦理印鑑變更,若非負責人親自辦理,需檢附「委託書正本」及「送件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HOME » 最新消息 » 公文轉知

主旨:新北市政府自10431日起,公司辦理印鑑變更,若非負責人親自辦理,需檢附「委託書正本」及「送件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憑辦,領件人需持身分證正本憑核,請  查照。

說明:

一、函轉新北市政府中華民國10434日新北府經司字第1040354701號函。

二、相關函件皆己公告於本會網站 http://www.taipeicpb.org.tw/供會員 隨時下載查詢。

函文下載→新北市政府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