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附經濟部之重要公告,詳如說明,請 貴會協助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說明:
經濟部公告資訊如下:
一、 定義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2條所稱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如下:
按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二條規定所稱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係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所公開之各號企業會計準則公報及其解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適用。但得自願自一百零四年會計年度開始日起適用。
二、 有關企業會計處理準則草案、徵求意見及宣導會等資訊,請至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網頁查詢(http://www.ardf.org.tw/opinion1.html)。
函文下載→全聯會函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