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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申報期間為108年1月1日至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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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107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間,自108年1月1日起至1月31日止,請申報單位多加利用網路申報,享受全天候24小時無休服務,既省時又便利。
    該局指出,使用網路申報者,請先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
    https://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申報系統軟體」(IMX系統軟體),並透過網站申請之「報稅密碼」(以營利事業或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及負責人身分證統一編號申請)或「工商憑證IC卡」(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s://moeaca.nat.gov.tw申辦),完成各類所得資料網路申報作業。如有軟體操作或系統設定等問題,請撥打0809-085-188洽詢;稅務問題,請洽詢所屬國稅局及各分局、稽徵所。
    該局說明,各類憑單網路申報,同一申報單位只能有一個申報檔,各類所得及股利所得應合併為一個申報檔上傳或分別採用不同申報方式;如有更正申報情形,請注意「更正上傳申報資料將『覆蓋』前次申報資料」,故每次上傳,均須將前次申報資料合併申報,切勿僅上傳更正部分。又扣繳義務人各類所得憑單申報之正確性,與綜所稅結算申報期間納稅義務人查調所得時提供資料之正確性,息息相關,請申報單位特別留意上傳資料之完整性,並注意法定申報期限如期申報,以免因資料不正確造成短漏報或逾期申報而受罰(相關處罰及減免規定詳附件1)。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107年2月7日修正公布所得稅法規定,我國境內居住者股東自107年1月1日起獲配之股利,係採股利課稅新制。因此,營利事業申報107年度股利憑單時,應注意填報新格式「限分配日於107年1月1日以後之盈餘專用」之股利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書(格式詳附件2)。
      該局提醒,「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申報系統軟體」(IMX系統軟體)業於107年12月15日開放下載,惟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訂於同年月31日(星期一)00:00至24:00進行主機移轉作業,暫停各項申報、線上繳稅及查詢服務,請申報單位及早下載軟體並規劃申報繳稅時間。
    (聯絡人:審查二科劉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1510)

     

    附件
    股 利 憑 單   檔案下載:股  利  憑  單
    107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申報期間為108年1月1日至1月31日   檔案下載:107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申報期間為108年1月1日至1月31日

    更新日期:107-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