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提醒您,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08年5月1日至108年5月31日止,請多利用憑證網路報稅,省時又便利。
(二)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提醒您,納稅義務人經核對稅額試算通知書無誤,並於108年5月31日前依稅額試算結果繳納稅捐或完成回復確認,即完成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三)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提醒您,納稅義務人(含外僑)可以使用已註冊之健保卡,可以使用以註冊之健保卡,透過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系統辦理10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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