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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5 | 105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今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
2017-03-14 | 營業人銷售貨物時,所開立之統一發票存根聯,應依法保存5年,以免受罰
2017-03-13 | 已達耐用年數之固定資產應有實質報廢事實方可列報損失
2017-03-10 | 營業人間以貨物或勞務折抵應付工程款,切勿逕以相抵後淨額開立統一發票
2017-03-10 | 臺北國稅局即將於106年4月1日起展開營業稅選案查核作業,請營業人先行自我檢查,若有違章漏稅情形,儘速向所轄稽徵機關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受罰
2017-03-09 | 未實現之資產減損損失不得作為營利事業計算課稅所得額之減除項目
2017-03-08 | 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不適用按日彙開之規定
2017-03-08 | 自106年4月1日起營利事業可以向所轄分局稽徵所申請居住者證明囉!
2017-03-07 | 收取違約金,記得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以免受罰
2017-03-03 | 立委提案修正「記帳士法」為「稅務士法」財政部尊重立法院審查決議
2017-03-03 | 營利事業自106年1月1日起可採用網路平臺上傳或媒體遞送帳簿資料電子檔案
2017-03-01 | 保險契約書之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屬同一人之課稅規定
2017-03-01 | 將產製或購入供銷售之貨物,無償移轉他人所有,應視為銷售貨物並開立統一發票
2017-03-01 | 司法院釋字第746號解釋遺產及贈與稅滯納金加徵利息有違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說明
2017-02-24 | 農民銷售自行生產農產品應開立收據予購買之營利事業
2017-02-24 | 營利事業於國內進貨、進料應取具憑證之規定
2017-02-24 | 如替律師事務所或翻譯社撰寫、翻譯其他文件,所獲得之報酬是否屬於稿費,可否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規定,享受定額免納所得稅規定?
2017-02-23 | 自104年1月1日起計算超額分配應補稅額及裁罰基準時,分配予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股東可扣抵稅額,係以稅額扣抵比率計算金額之半數計算
2017-02-23 | 銷售額達新臺幣20萬元並非核定使用統一發票之唯一標準,稅務稽徵機關仍得視營業人之行業性質及經營規模調整
2017-02-23 | 勞軍捐並非依稅法規定徵收之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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