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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2 |
權利金收入無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之適用
2016-01-20 |
分支機構銷售貨物或勞務,勿開立總機構發票交付買受人
2016-01-19 |
非由當年度盈餘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不得作為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
2016-01-19 |
資產管理公司列報呆帳損失相關規定
2016-01-18 |
財政部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部分條文
2016-01-15 |
從事美容醫學之醫療院所兼營非屬醫療勞務,應辦登記課徵營業稅
2016-01-15 |
機關團體依法繳納之所得稅,依免稅標準第2條第1項第8款規定計算當年度支出比例時,准併入支出項下計算
2016-01-14 |
依所得稅法第57條規定,固定資產殘值轉列損失時,應有毀滅或廢棄之事實始得轉列
2016-01-13 |
營業人受託代收轉付款項,是否僅需就收取轉付間之差額開立統一發票並列入銷售額即可?
2016-01-12 |
小額給付免予扣繳適用範圍擴及至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
2016-01-12 |
營業人申報適用零稅率,依規定檢附證明文件,始得退還溢繳之營業稅
2016-01-12 |
以撤回訴訟為條件達成和解所受領之損害賠償,如非屬填補債權人所受損害者,應申報納稅
2016-01-11 |
自105年度起扣繳義務人就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2,000元者,免予扣繳
2016-01-08 |
營利事業開課或舉辦各種類似性質之活動,聘請人員講授課程、主持會議或發表言論,所發給之鐘點費,屬薪資所得
2016-01-08 |
使用統一發票之獨資商號負責人死亡,其商號留存之存貨及固定資產,若由繼承人承接,其存貨及固定資產可免視為銷售貨物課徵營業稅
2016-01-07 |
總統公布增訂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條文
2016-01-07 |
財政部核釋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購買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並以該使用權向金融機構借款所支付之利息列報列舉扣除之相關規定
2016-01-06 |
105年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之適用範圍
2016-01-06 |
房客支付大樓管理費及停車場管理費應併入出租人之租賃所得計算扣繳稅額
2016-01-05 |
修正發布「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部分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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